全国统一服务热线
13823779959
安防产品检测 当前位置:首页 > 安防产品检测

联系我们 | CONTACT US

  • 深圳市科标科技有限公司
  • 联系:付先生
  • 手机: 13823779959
  • QQ: 334948568
  • Email: grs2003@126.com
  • 网址: www.szkebo.net
  • 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回龙埔社区龙平西路依山郡5栋2单元1D

1、型式检验

为落实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型式检验有关问题的通知》(公科信传发[2017]111号)文件要求,公安部检测中心中心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做好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的型式检验工作。

2017年5月1日前已由公安机关完成抽封样的,可继续在公安部检测中心实施该送检产品的型式检验。5月1日起,公安部检测中心将开展抽封样等相关工作。

公安部型式检验工作将坚持自愿原则,由客户提出委托申请。主要适用于按照现行有效的国家或行业标准实施全项检测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

2、委托检验

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中央取消指定地方实施“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登记批准书核发”的行政审批事项。广东省公安机关技防管理部门从2016年2月26日起,停止办理针对视频监控与声音复核(监听)设备、报警系统出入口控制设备、楼宇对讲(可视)系统和防弹复合玻璃等4类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登记的审批业务;对已经核发、尚在有效期内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登记批准书》,不再进行年检。没有国标或行标的安防产品,只需要做委托检验报告。

3、适用产品范围

适用于安防产品,包括以下产品种类:

枪式摄像机、半球摄像机及其他摄像机、变速球型摄像机、云台摄像机

安全防范视频监控矩阵设备、安全防范视频监控存储设备

硬盘录像机、服务器设备

光端机、交换机、收发器、编解码器、安全防范监控网络视音频编解码设备

楼宇对讲系统设备

门锁、门禁、停车场道闸、X光机等设备

人脸识别设备

岗亭、银亭类设备

4、检验流程

1.受检单位向检测中心综合部提出检验申请,并提供受试样品及相关标准。

2.受检单位正式填写检验申请表并按规定交纳检验费用。

3.检测中心在正式受理后,由综合部负责将任务下达到各检验部。

4.检验工程师依据相关标准对受试样品进行检验。检验完成后,检验员编制检验报告,经各检验部审核及中心负责人批准后,盖章并即日起生效。

5.检验报告一式两份,受检单位、检测中心各持一份。

6.检验周期一般20个工作日,若受检单位因业务需要,可向检测中心申请加急业务。